不要放弃创新盒子
2016年3月22日,星期二,下午3点通过半导体行业协会
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Jason Furman最近表示,奥巴马政府相信“……采用创新箱将把税收政策推向错误的方向,增加复杂性和成本,而没有相应的创新推动力。”然而,我们认为,现在取消创新盒子还为时过早,因为创新盒子为与知识产权(IP)相关的收入提供了较低的税率。SIA支持一个创新箱,将其作为全面税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使美国的税制与外国的税制相比更具竞争力。

两党基本上都认为,美国税法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实行最高的企业税会损害美国的经营和出口商。我们陈旧的全球税收体系以最高的税率征收,美国对外国子公司的收益延期征税,这妨碍了公司将外国收益带回国内投资于美国业务。最近的永久研发信贷的扩展终于为美国的创新者提供了一些确定性。然而,美国在全球奖励研究的国家中排名垫底,而这一排名并没有提高。
SIA对美国税制改革的长期目标是:降低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税率;向外国收入征税的属地制度的运动;加强对美国研发活动的激励。新航支持立法去年,众议院通过了一项广泛的、两党一致通过的法案,该法案旨在显著加强和现代化研发信贷,使美国在这一激励创新的关键领域更具竞争力。
不幸的是,政府反对这项法案,甚至现在也只是提议适度增加研发贷款。在今年的预算提案中,政府提出的增幅仅为众议院通过的法案的一半。虽然我们欢迎政府对增加信贷的支持,但我们不认为应该排除一个创新盒子,而只支持相对较小的研究信贷的增加。
半导体产业约80%的销售额来自美国以外,半导体是美国第三大制造业出口产品。世界各国政府为吸引晶圆制造、组装、测试或研发机构到其辖区提供激励措施。这些激励措施包括全部或部分“免税期”,以及贷款和降低公用事业成本等其他好处。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没有这些激励措施的类似行动相比,一揽子这些激励措施通常会为行动带来实质性的成本优势。
政策制定者必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美国远没有一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税收体系,要想让美国的税收体系具有全球竞争力,在适度改善的研发信贷和创新盒子之间做出选择是不可能的。知识产权是创新经济和美国半导体产业全球竞争力的基础。然而,知识产权具有高度的移动性,美国必须考虑设立创新箱等提议,以防止美国税收基础受到侵蚀,并防止知识产权(以及随之而来的就业机会)流向更具竞争力的国家。
其他国家并没有坐以待毙。法国、荷兰、英国和许多其他欧洲国家已经实施了创新箱。英国的税率是知识产权收入的10%,而欧洲其他国家的税率在5%到15%之间。所有这些都明显低于美国的法定税率和平均有效税率。仅这一点就创造了将知识产权转移到这些司法管辖区之一以获得优惠税率的势头——至少,美国损失了收入。然而,经合组织建议,只有在某个司法管辖区开发的知识产权才有资格获得创新箱费率。这放大了对美国的损害,因为公司可能会选择将研究业务(和相关工作)转移到一个创新箱国家,以确保研究利润符合低得多的税率。
美国迫切需要进行税收改革,以确保美国对创新和研究的激励措施在全球经济中具有竞争力。大量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税收收入、美国在全球的技术领先地位以及美国数千个高薪研究岗位都依赖于它。当我们迫切需要在企业税收政策的舞台上找到消除我们巨大的竞争性赤字的方法时,我们不应该放弃选择。







